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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事项是必须明确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2-26

  摘要: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双方会经过协商,然后把双方约定的事项列入合同中。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一些事项是必须要明确的,例如:双方违约责任、付款过户时间、费用交接时间等。下面,本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的事项。

   1、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

  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2、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3、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4、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5、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相关知识: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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