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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当得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22

  在生活中,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当得利,那他就要返还因该行为而获得的利益,所以我们在认定不当得利时,一定要谨慎,主要看它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那么,一般情况下,成立不当得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其实,这也就是在问,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详细内容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成立不当得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受利益同时使他方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引发债的关系成立,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合理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4、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

  二、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具备以下法律特征: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综上,是关于“成立不当得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以及“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的有关不当得利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它不仅是道德追求,亦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出现不当得利的情况。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解决因不当得利而引起的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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