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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02

  摘要: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是不是随便都可以认定?其实,怎么样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怎么样处理才不是肇事逃逸呢?下面,请看律师具体分析。

  某网站网友咨询:开车去某地后,交警来家说当事人撞到人逃逸了,但是当事人没有去医院,车也没有撞到后的伤痕,这样算逃逸吗?

  律师回复 :您好!这需要看交警认定撞人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没有及时救助,算逃逸 。

  知识拓展:有以下情节的可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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