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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所探视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6

  在我们身边,有的朋友为了寻求刺激或治疗内心的空虚,一不小心就走上了吸毒的道路,然面若想戒毒,大部分人会进入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所为加强和规范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国家对吸毒人员的探视时间作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强制戒毒所探视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小编整理的资料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司法部戒毒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和的规定,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探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戒毒人员配偶、直系亲属患重病、遇到重大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处理,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外出探视。

  第二条 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请求探视的报告(申请)及配偶、直系亲属的担保书;

  (二)配偶、直系亲属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戒毒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说明探视者与被探视者的关系、探视事由;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配偶、直系亲属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大事故或重大变故证明。

  第三条 戒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探视:

  (一)处于急性脱毒期的;

  (二)正在接受保护性约束措施的;

  (三)其他不宜外出探视的。

  第四条探视由大(中)队填写《戒毒人员探视审批表》,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部门审核,经强制隔离戒毒所审批,并及时报省戒毒管理局备案。一次探视时间不得超过5日(不含路途时间)。

  第五条探视的戒毒人员可以由配偶、直系亲属或原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接送。无故逾期不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及时告知原决定机关,令其回所。逾期不归的,按擅自离所处理。

  第六条 戒毒人员探视费用自理,探视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以上内容为强制戒毒所探视时间的法律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了戒毒人员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的条件、时间、提交资料,如果还想了解亲属探视戒毒人员的时间,因每个戒毒所规定的时间可能不一致,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戒毒人员所在的戒毒所。探视一般都是提前确定的,所以直系亲属,爱人若要到所里去探视,需提前电话或者信件告诉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要求办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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