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的位置是: 瑞安律师网>婚姻纠纷>正文

在我国离婚房屋过户交税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10

  离婚以后,绝大多数的夫妻还是要针对房产进行过户的。房产的判决最终得到解决以后,如果不进行过户,在日后使用的过程当中还是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问题是在进行过户的时候,有一部分人对于在我国离婚房屋过户交税吗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希望小编在以下的文章当中可以帮助到大家了解相关知识。

 

  一、在我国离婚房屋过户交税吗?

  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二、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大家在办理离婚房屋过户的时候,对于在我国离婚房屋过户交税吗的这个问题还是要结合房屋分割的具体情况来看的。除了房屋的过户形式是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的话,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印花税等这些税费。除此以外,如果是法院判决的就需要交税,除了要交税以外,房产过户的时候还必须要交一些工本费。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